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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基立北街9号1602房

· 2024-01-15
项目名称海珠区基立北街9号1602房项目编号GR2024GD0000071
转让方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底价201.2446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1-15披露结束期满日期2024-01-26
资产来源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珠区基立北街9号1602房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标的所在地区广州市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重大事项披露1.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转让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转让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转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转让标的历史情况,认同转让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转让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转让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4.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转让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5.转让标的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由受让方依法缴付(如有)。
6.转让标的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成交后需补交的土地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部门)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批准单位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日期2023-11-20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披露价格(万元)201.2446加价幅度(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请参考来源网站保证金金额(万元)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期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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