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行政可决策辅助平台研究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的委托,对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行政可决策辅助平台研究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具有该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关于行政可决策辅助平台研究信息化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QJHN(株N)2022-050
1.3项目预算:135万元(最高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
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2购标登记: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中并转为PDF格式上传),并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3.3购买方式:
(1)方式一:网上购买
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4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招标文件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2)方式二:现场购买
勾选项目后,选择“现金”,点击“立即结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指定专人持以下资料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1001室) 购买,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购买须持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
3.4招标人 ☑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购服务
□提供招标文件的邮购服务。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支付印刷费、邮寄费 元。招标人收到费用后日内寄送。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标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8:30~9:30
地 点: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广场招投标大厦10楼1005室)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递交至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
7、招标单位: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1377号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8007418787
8、招标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广场招投标大厦10楼1001室
联 系 人:陈彦茹
电 话:17773302461
附件: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我 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我公司珍惜公司声誉,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此招标项目的员工及其他工作人员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我公司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没有失信名单信息,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zhixing/)的查询结果真实有效。
我公司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我公司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我司承诺如果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下述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无效;如果中标,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补充说明:
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披露公司本承诺书中所述的相关负面信息,视同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署的合同、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的处理决定,绝不提出任何异议、绝不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授权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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