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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城关镇便民服务、社会治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8-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LZ-FXZC-20220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房采计备[2022]XM0651号

3、项目名称:房县城关镇便民服务、社会治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985149(万元)

6、最高限价:80.985149(万元)

7、采购需求:

房县城关镇便民服务、社会治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
(6)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参加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6)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
(7)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9)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7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聚集,所有供应商只允许拟派一人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请佩戴好口罩进行登记。
2、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到访人员落实“一扫两核一测”标准流程。
3、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房县城关镇东街13号

联系方式:1887197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领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红塔镇七河村恒信汽车城7楼

联系方式:0719-301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丽

电 话:0719-301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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