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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上饶市金融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khzbcg-2022-158#)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 2022-11-30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上饶市金融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KHZBCG-2022-158#)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饶市金融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ZBCG-2022-158#

项目名称:上饶市金融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17202.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2B000774668上饶市金融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13217202.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来投标,除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外,总公司也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和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失信违法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为总预算超过200万元的货物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由中小企制造的货物(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开标一览明细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件,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0:00 至 2022年12月0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人采用转账、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以上票据有备注项的注明项目名称)。采用转账的应在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转账需以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任选一家银行 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3)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网上交易系统认定的为准;(4)配合疫情防控、推进不见面开标,鼓励投标人采用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但并不限制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2.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项目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3.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中心要及时关注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询问我公司。4.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付款方式作出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九、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司,要及时关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询问我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0793-8085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环球商务中心8楼806室

联系方式:0793-827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93-808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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