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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2: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3:30
开标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预算金额¥27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杨海健
项目联系电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
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396055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5158333
附件:
附件15.招标文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2.15.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2-15 至 2023-02-23
撰写单位: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海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0329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90,000.00
最高限价(元):2,7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目标:按照《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对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2.采购标准:土壤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19号)等。未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1.2万元/个,原则上不超过170个/年(据实结算);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2.5万/个,原则上不超过30个/年(据实结算)。2023年支付总额不超过200万。

3.服务质量: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7第72号公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出具技术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承担审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所评审类别的项目。

4.实施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2.29,沈阳市。

5.验收时间:分阶段履约验收。

6.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

7.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2月2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 024-8396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杨海健
电话: 024-25158333转8130、813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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