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建设

保标招标 > 信息建设 > 招标信息 > 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3: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21日
每日上午:13:57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商务大厦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涛
项目联系电话024-83963332-813
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兴辉 024-62199905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涛 024-83963332-813
附件:
附件102.13定稿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13 至 2023-02-21
撰写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撰写人: 车佳忆
(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305
项目名称:大东区2022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 县 (市 、区)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号)、《沈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意见(试行)(沈自然资发〔2021〕80号)》等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提供《大东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方案将作为审批经营类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前置性要件。

(2)工作范围

大东区所辖的全部国土空间。

(3)工作任务

包括满足工作要求的数据处理、方案文本编制、图件绘制,并按各工作阶段需求形成汇报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3时57分至2023年02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商务大厦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联系方式: 崔兴辉 024-62199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张涛 024-83963332-813
邮箱地址: 446016062@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涛
电话: 024-83963332-81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文章推荐: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分公司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pe管件采购-ztsjwz-ygs-dsh-2023-04谈判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分公司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防腐短管及管件采购ztsjwz-ygs-dsh-2023-05谈判公告

铜山区大彭镇大刘村购买方管项目

五星派出所接待大厅及综合指挥室改造零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