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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局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检测服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7-13
宁德市公安局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检测服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7月13日 11: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检测服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1: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3日至2022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7.19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2316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小姐0593-2972337
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0593-2822316
附件:
附件1附件1.docx

项目概况

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检测服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1120220627-1

项目名称: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检测服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1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1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1

1-1

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1项

1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2-1

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项

17.19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根据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时间而定,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满足测试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测试环境之后,在宁德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终验前提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合同包2: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  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其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税收凭证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9)特定条件:合同包2供应商须提供二份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信息建设监理类项目业绩(须提供该业绩项目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17.194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至 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通过邮件办理: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按公告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采购人及潜在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标:

①响应文件现场提交:开标当天的投标代表本人须持有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范围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14天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因供应商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收件人:小吴,联系电话:0593-2822316)若选择邮寄的请充分考虑签收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邮寄至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具体以签收时间为准,若响应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供应商如未参加现场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注: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E-mail:ndhfzb88@163.com

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沈小姐0593-2972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3-28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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